新修订的《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(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进一步推动《条例》宣传贯彻落到实处,提高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约水平,培育《条例》“明白人”,1月17日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培训会,全市相关部门单位、街道社区、物业企业等有关负责人近300人参加培训。
会议就《条例》特色亮点、内容释义进行详细解读,并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关培训。
会议指出,《条例》切合当前监管实际,强化了行业主管部门服务质量监督、物业收费监督、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职责,明确了物业服务公示事项、自治组织成立和监管、物业服务人退出等内容,创新了老旧小区基本物业服务、物业+生活服务、智慧物业等内容,这些监管措施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法规依据,对物业服务人规范服务、提升质量、转型发展提出了行为准则,树立了标准,将有力促进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提升。